圖書館規則

1. 圖書館乃閱讀及學習的地方,請讀者必須保持安靜。
2. 請愛護圖書館館藏及一切公物。
3. 請勿攜帶食物或飲品進入圖書館。
4. 書包、雜物請放在書包架內。
5. 不可在館內吃東西和睡覺。
6. 不可在館內進行任何遊戲。(包括使用館內電腦玩遊戲)
7. 請保持館內清潔。
8. 不可將桌椅移往別處。
9. 不准在窗前站立,防礙其他讀者。
10. 閱讀後,請小心將書本放回原位。
11. 離開前,請輕輕將桌椅放好。
12. 請遵從圖書館學長指示使用圖書館。
13. 圖書館規則可按合適情況進行修改。


借閱規則

1. 同學可憑學生証借閱最多五項館藏(包括圖書、雜誌、影音項目)。
2. 各項館藏一般借閱兩星期,逾期需付每天每項五毫子罰款。
3. 借用任何館藏,應妥善保管,如有損毀、掉失時需按價賠償。
4. 報失後的館藏項目,仍歸圖書館所有。
5. 圖書証(即學生証,下同)不得轉借、轉讓他人,並需妥善保存。
6. 如有遺失圖書証應即時報失,否則亦需賠償已借出的館藏。
7. 遺失圖書証可辦理補証手續以繼續享用圖書館借閱服務。


預借圖書方法

1. 在圖書館內填寫有關表格。
2. 將填妥的表格交回櫃位(每人最多預借三項館藏)。
3. 書籍備妥後將個別通知同學簽收借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