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方式
設計與科技課程的學生表現將通過以下評估方式綜合評估:
- 設計作品集:學生將創建和維護全面的設計作品集,展示他們的作品、過程和反思。
- 實踐演示:學生將通過創造實體原型和模型來展示其實踐技能和知識。
- 基於項目的評估:學生將根據其協作能力、設計思維應用和為複雜問題提供有效技術解決方案的能力進行評估。
- 書面作業和演講:學生將參與書面工作,如設計報告和研究論文,以及口頭報告,以傳達他們的想法和研究成果。
設計與應用科技的評估方式包括形成性評估和總結性評估:
- 形成性評估主要通過課堂觀察、作業反饋、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旨在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度和問題,並給予針對性的指導和幫助。
- 總結性評估則包括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和校本評核兩部分,主要考察學生對課程內容的掌握程度和應用能力。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統一組織,而校本評核則由學校根據課程要求自行設計和實施。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評核方式
部分 |
卷別 |
比重 |
考試時間 |
香港中學文憑 考試 |
卷一:必修部分 |
30% |
2 小時 |
卷二:選修部分 |
30% |
2 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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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評核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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